eBay更新阿塞拜疆与孟加拉国卖家VAT规则
eBay自2026年9月8日起,对阿塞拜疆和孟加拉国卖家适用不同平台费用VAT处理规则。
关键事实有哪些?
- 1阿塞拜疆私人卖家相关费用适用18% VAT
- 2孟加拉国卖家相关费用适用15% VAT
- 3新平台费用VAT处理自2026年9月8日起执行
- 4企业卖家可提交当地税号申请相应VAT处理
发生了什么?
eBay税费说明页面显示,注册地址位于阿塞拜疆和孟加拉国的卖家,自2026年9月8日起适用新的平台费用增值税处理。阿塞拜疆私人卖家支付的相关费用适用18% VAT,孟加拉国卖家适用15% VAT。符合条件的企业卖家如果提交有效的当地税号,可能获得相应的VAT豁免或不同处理,其中阿塞拜疆企业卖家需要提交VÖEN,孟加拉国企业卖家需要提交NBR VAT号码。该规则针对eBay向卖家收取的销售、广告或其他平台费用,不涉及买家订单商品本身的进口关税。账户注册地址不在上述地区的中国、美国、日本及欧洲卖家通常不会直接适用,但拥有当地实体、分公司或使用当地账户收款的跨境卖家,需要重新核查税务资料和费用账单。
对跨境卖家意味着什么?
注册地址位于阿塞拜疆或孟加拉国的eBay卖家,需要重新核对平台销售、广告及其他费用中的VAT处理,企业卖家还应确认当地税号资料是否有效。中国、美国、日本及欧洲卖家通常不直接适用,但拥有当地实体、分公司或账户收款安排的卖家仍需核查账户和账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