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政府于7月24日正式实施新一轮301关税,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多个经济体输美商品加征10%至12.5%的新关税。其中,中国商品适用12.5%的税率,部分特定行业货物可获得豁免。 生效时间:7月24日 加征税率:12.5%(针对中国商品) 依据: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 依据《1974年贸易法》第301条,美国对中国等60个经济体加征关税。中国商品面临12.5%的额外关税,石油、天然气及部分符合特定成分要求的货物可申请豁免。 关税成本上升将直接压缩利润空间,卖家需重新核算定价策略,并评估供应链布局,考虑是否需要调整产地或利用豁免条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