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301关税新政:对华等经济体加征10%-12.5%关税
美国政府依据《1974年贸易法》第301条,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多个经济体输美商品加征10%至12.5%的新关税,跨境卖家需重新核算成本模型。
关键事实有哪些?
- 1生效时间:2026年7月24日
- 2关税幅度:10% - 12.5%
- 3适用范围:中国、欧盟、英国、日本、韩国等60个经济体
发生了什么?
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,自2026年7月24日起,对欧盟、英国、日本、韩国、中国等60个经济体输美商品开征10%至12.5%的新关税。其中中国适用12.5%的税率。该政策覆盖了绝大多数进口商品,旨在替代此前到期的临时关税。过境货物享有至7月28日的宽限期。
对跨境卖家意味着什么?
卖家必须及时更新成本结构计算,以应对新关税带来的价格压力。优先级最高的动作:立即评估产品售价,必要时调整以吸收或转嫁关税成本。